重磅利好!“十五五”期间,这些进口种子、种源、工作犬免征增值税

作者: 2026-03-11 15:38:00 浏览量:14

近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“十五五”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618号),明确自202611日至20301231日,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种子种源、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警用工作犬等,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。这项为期五年的税收优惠政策,旨在支持农业良种引进、促进农林科研育种,并保障国家特种工作犬需求,为相关领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
一、政策核心:三大类进口商品享受免税

本次政策覆盖范围清晰,主要惠及三大领域:

1常规种子种源:对符合《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》的进口种子种源,直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。该清单将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多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,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,手续相对简便。

2科研用野生动植物种源:针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、动物园、植物园、专业保护单位及养殖种植园,进口用于科研、育种、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,只要符合《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》,同样享受免税。此类进口需按减免税货物接受海关监管。

3特种工作犬及相关产品:对军队、公安(含缉私警察)、安全、消防救援部门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、消防救援用工作犬、工作犬精液及胚胎,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。这类进口也需接受海关减免税货物监管。

二、政策深意:赋能农业与守护安全并举

这项政策绝非简单的税收减免,其背后蕴含着多重战略考量:

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:通过降低优质种子、种源的引进成本,鼓励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生物资源,对于加快国内良种培育、优化种植结构、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具有深远意义,直接助力“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”。

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科研:对科研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,显著降低了相关科研院所和保护单位的研发成本,有利于加强物种保护、开展育种创新研究,对保护生物多样性、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。

强化特种工作犬保障:军警、消防救援等工作犬是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和应急救援不可或缺的特殊力量。免征其进口环节增值税,直接减轻了相关部门的装备购置负担,有利于引进优良犬种和遗传资源,提升工作犬队伍的专业能力。

三、关键执行要点与申请提醒

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,文件对执行细节做出了明确规定:

清单动态管理:两大免税商品清单将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印发,并实施动态调整,相关单位需密切关注最新清单内容。

规范申请流程:

申请免税进口野生动植物种源的单位,需向国家林草局提出申请,由多部门审核确定名单。

申请免税进口特种工作犬及相关产品的单位,需分别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申请。

追溯退税安排:政策具有追溯效力。对于202611日起至相关清单或名单印发后规定期限内已缴纳的应免税款,可按规定申请退还,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。申请退税需事先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情况表。

写在最后

“十五五”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,是国家运用税收工具支持关键领域发展的具体体现。它既着眼于夯实农业“芯片”——种业的基础,也关照到生物多样性科研与国家安全保障的特殊需要。

 

对于广大农业企业、科研机构、动植物保护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而言,这无疑是一份实实在在的“政策礼包”。建议相关单位仔细研读政策,及时关注配套清单的发布,规范做好申请与进口工作,充分享受政策红利,将国家的支持转化为自身创新发展和能力提升的加速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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